電子皮帶秤檢定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安裝,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各種重力式累計計量配料電子皮帶稱(以下簡稱皮帶稱)的檢定。 一 技術要求 1 皮帶秤稱重系統 1. 1標記 在秤的明顯處應有下列標記:名稱、規格型號、出廠編號和日期、制造廠名稱、標準度等級、流量范圍、累計指示器分度值、零指示分度值、留下粘貼檢定合格標記的位置。 1.2 稱重傳感器 稱重傳感器應符合JJG391—85《負荷傳感器試行檢定規程》的要求。綜合允許誤差不大于所配皮帶秤最大允許誤差的20%。 1.3 測速傳感器 測速傳感器應符合其廠家的技術要求。測輪與皮帶之間應保持滾動接觸,無滑動,無脫離,測輪保持清潔無粘結物。 2 技術性能 2.1 準確度等級 皮帶秤的準確度等級分為四等,代表性符號為I、II、III、IV。 2.2 最大允許誤差 皮帶秤在正確進行零點調整后,其計量最大允許誤差應不大于下列相應值: 準確度等級 最大允許誤差(%)
檢定時 使用時抽查
I ±0.125 ±0.25
II ±0.25 ±0.5
III ±0.5 ±1.0
IV ±1.0 ±2.0
別檢測皮帶秤的檢驗指示器是數字指示器時,最大允許誤差應再加一個分度值。 二 檢定條件、項目和檢定方法 3 檢定條件 檢定時應避開雨雪和大風天氣,儀表和其他設備同時啟動運轉30min,方可對皮帶秤開始檢定。 4 零點檢定 4.1 零點累計示值 皮帶秤運轉整數圈、讀出零點指示器的累計示值,應符合2.2的要求。 4.2 零點穩定性 在3min左右,皮帶運行整數圈的條件下,記錄零點指示器的示值,依此重復共作五次,在五次記錄值中,最大值與最小值應符合國家要求。 5實物檢測 實物檢測是現場實際運行狀態下,用日常輸送計量的物料,對稱重裝置進行的一種綜合測試。這是目前檢測皮帶秤最準確的方法。 5.1檢測方法 5.1.1在線實物檢測 物料通過料斗秤計量進入下料斗下料,通過皮帶秤進行動態計量或用物料先進行動態計量再導入料斗秤。把料斗秤稱量的示值作為標準值與皮帶秤的累計示值進行比較。 5.1.2離線實物檢測 用汽車衡、軌道衡等手段,把通過皮帶秤的物料從輸送線取出進行靜態稱重。或從料庫取出物料進行靜態稱重后,再通過皮帶秤,把標準物料與皮帶秤的累計值進行比較。 5.1.3 檢測整數圈 實物檢測按整數圈進行,物料若不夠,皮帶可以放空,以減少皮帶質量不均勻性對檢測結果的影響。 5.2 檢測程序 在約40%和80%最大流量的量程點上,按檢定用的標準物料量,不小于最小累計負荷來確定的標準物料量,連續的通過皮帶秤,記取儀表在物料通過后的累計示值,計算出相對示值誤差,使檢測結果應復合2.2表中的要求。 如果被檢測的皮帶秤在使用中只要一個恒定的流量,那么也可以只在一個量程點上進行檢測,檢測次數至少為3次。 三 、檢定結果處理和檢定周期 6 檢定結果處理 經過檢定合格的皮帶秤,加蓋檢定合格印,并發給檢定證書;檢定不合格的秤,只發給檢定通知書。 7 檢定周期 皮帶秤的檢定周期為半年。 |